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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金融普惠性势在必行

发布时间:2019-07-25 分类:趋势研究

“普惠金融”概念近年来受到大家越来越多的重视,不过这一概念的内涵实际上也是针对了现实生活中“金融不普惠”的问题。金融为什么不普惠”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首先,中国改革开放多年来金融改革发展成绩很大,但金融多样化程度仍明显不够,这种局限使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形成对多样性特点十分明显的社会融资需求的有效供给,尤其是那些为数众多、风险承受力比较低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存在比较普遍。所以不普惠便成为大家的感受。金融不普惠是我们必须正视并需要在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打造升级版过程中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其次,金融在其商业性定位上被人们称为嫌贫爱富、“锦上添花”,虽然这是市场资源配置优化机制的必然表现,但是这样一种机制也日益明显地和“雪中送炭”的客观社会需要形成矛盾。所以“不普惠”和商业银行锦上添花的商业机制密切相关,也是我们不能回避的一个基本问题。

第三,多年来客观存在对于民营企业金融支持的“歧视性”风险压力,而小微企业、草根企业基本都是民营企业。

针对上述问题,可从三个方面来入手提高金融的“普惠性”。首先,必须实质性地推进金融多样化改革,消除中国金融领域竞争不充分形成的过度垄断因素。“我国金融现在很多方面还是短缺经济特征,而短缺经济隐含着的就是竞争不充分,至少有一些过度化的寡头垄断因素。在大方向下,其实中国金融改革的要领已越来越清楚,决策层、央行及有关金融管理部门领导的态度和决心,是要有力度地放宽金融准入,伴随这样的改革要求,也已经明确要发展一大批民营资本介入、发挥重要作用的中小银行与金融机构。另外,结合已推出的使中小银行能够取得社会公信力的存款保险制,极大地提高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的多样性。

其次,必须积极开拓和推进我国政策性金融体系和机制的创新。到现在为止,中国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并没有成型。而面向现代化战略目标,如何在长效机制概念下,形成对草根创业创新、小微企业、三农等必须得到支持的“弱势”市场主体的融资供给,必须加上政策金融体系构建因素,形成更广义的多样化。

最后,要真正夯实坚定不移支持民企发展的保障条件,使银行和金融机构民企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绩效考核落实贯彻到位。